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烟台市区整治近百处"字残"霓虹灯:限期自行整改

  水母网11月30日讯(YMG记者 云全 通讯员 喜东)夜幕下,五颜六色的霓虹灯,给一座城市夜晚增添了绚丽的色彩,成了一道独特的风景。然而,中心城区不少霓虹灯因维护管理不及时,出现了“缺胳膊少腿”现象,使港城夜景的美化亮化效果大打折扣,也影响了港城的整体形象。

  近期,芝罘区城管局对辖区范围内道路两侧沿街楼体发光字、霓虹灯招牌进行了集中整治,进一步提升市容市貌,美化亮化夜间城市景观。

  6个小组查出96处“字残”霓虹灯

  “不少霓虹灯因年久失修,字体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残缺,这些‘缺笔少划’的霓虹灯,要么看起来十分滑稽,要么不知所云。”记者跟随芝罘区城管局环艺办的工作人员,对残缺霓虹灯招牌进行了排查。在解放路上,一家医院楼顶上的霓虹灯招牌,烟台的“台”字整个缺失;幸福南路一家五金城的霓虹招牌,其中金字的下半部分损坏,只剩下上边的“人”字旁部首;还有一家鞋店的四个字的霓虹灯招牌,其中有三个字的字体残缺,看不出叫什么名字。工作人员介绍,霓虹灯损坏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大部分招牌都露天放在室外,天长日久,再经过风吹雨淋,就很容易造成损坏。前期,已经组织6个排查小组,白天、夜间对芝罘辖区42条主次干道所有的楼体发光字、霓虹灯招牌进行现场摸排调查,并对摸排情况进行了逐一备案登记。经勘查,共发现残缺不全、缺字掉划以及灯光显示不全的各类店招牌96处,其中以灯光显示不全的情况尤为突出。

  招牌是单位、商家的“脸面”,既然都“破相”了,为何却视而不见。记者采访中了解到,有的单位因为将要搬迁,所以不想再费时费力去维修;有的商铺则因为知名度已经打出去了,就不愿再掏钱去修了,觉得没必要修,修起来太麻烦;还有的商家认为“无伤大雅”,一个半个字不亮不会有什么影响,是否维修也纯属商家自愿。

  城管部门上门通知限期予以自行整改

  “霓虹灯残缺不全其实也是一种违章行为。”工作人员告诉记者,根据《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》第二十四条规定,设置户外广告牌、牌匾标识、标语牌、指示牌、画廊、橱窗、霓虹灯、灯箱、条幅、旗帜、显示屏幕、充气装置和实物造型等,应当内容健康、文字规范、外形美观、安全牢固,不得遮挡、影响交通标志、交通信号灯,不得妨碍交通通行。对陈旧毁损、色彩剥蚀,影响城镇容貌的,设置单位应当及时整修、清洗或者更换;对有安全隐患的,应当加固或者拆除。

  芝罘区城管局现已上门通知霓虹灯招牌破损的单位、商铺,限期予以自行整改,逾期未整改的将对其进行整治清理。该局根据检查中发现部分楼体发光字、霓虹灯招牌出现不同程度的破损、缺字掉划、灯光显示不全等影响市容市貌的市级情况,制定了整治方案,将对辖区内霓虹灯招牌残缺的情况进行了全面整治。

  夜晚的霓虹灯招牌装扮了城市的夜景,是城市的“脸面”,霓虹灯任何一个部件的缺损都会影响到城市整体亮化效果。如果街头这样的缺损霓虹灯越来越多,势必会影响整个城市的夜景,使美感大打折扣。区城管局希望相关单位、商铺负起维护责任,定期进行检修维护,对影响市容市貌的门头牌匾、店招广告积极进行整改,让魅力港城伴着多彩的霓虹灯更加魅力四射。